《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党委委员会议事规则》《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 | ||||||||||||||||||||||||||||||||||||||||||||||||
来源:信息公开网 点击数:968 更新时间:2018-1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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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特师委〔2016〕22号 关于印发《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党委委员会议事规则》、《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的通知 各单位: 《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党委委员会议事规则》、《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已经党委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党委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使学校党委决策和领导工作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提高决策水平和会议效率,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发〔2010〕15号)、《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办法》(苏办发〔2015〕61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中共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委员会党委委员会(以下简称“党委会”),是党委对学校重大方针、政策和学校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进行集体研究和决策的会议,在学校党员大会闭会期间,主持经常工作。 第三条党委会议事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凡涉及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及“三重一大”(指重大决策事项、重要人事任免事项、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事项,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第二章会议组织 第四条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党委会委员(以下简称“党委委员”)为党委会的组成人员,享有表决权。不是党委委员的行政领导班子成员可列席会议。党委会根据需要,可召开党委扩大会议,或请有关人员列席会议,党委办公室负责人作为固定列席人员参加会议,扩大范围、列席人员由会议主持人根据议题需要确定。扩大人员、列席人员无表决权。 第五条党委会必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能召开,讨论决定干部任免等重要事项时,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到会方能召开。讨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时,党委书记、校长必须同时参加会议。党委会组成人员因故不能与会者,应事先向主持人请假并征得同意。 第六条党委会讨论决定的事项,对有涉及本人或亲属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决策的情形,参与会议决策或列席人员应当回避。 第七条党委会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党委书记因故不能出席会议时,可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 第八条党委会每月召开1-2次,如遇重要情况,经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提出、党委书记确定,可随时召开。 第三章议事范围 第九条党委会讨论决定以下事项: (一)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重要指示精神的实施方案与重要措施。 (二)学校章程草案、办学定位、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方案和涉及师生员工根本利益的重大举措。 (三)学校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和德育工作、干部队伍和基层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统一战线和群团等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四)学校党员大会方案、党委工作报告、纪委工作报告和换届方案。 (五)学校重要规章制度、政策的制定和重大调整,年度和学期工作计划、党委会工作报告和校长工作报告。 (六)学校内部组织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配备、社会服务等方案及重大调整。 (七)干部任免、教育、培养、考核、党内奖惩和监督,干部队伍、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重大人才引进政策。 (八)学校年度财务预决算和收入分配方案,大额度资金使用,重大基建项目安排,重要资源、资产管理和处置,国内外重要合作、交流项目。 (九)涉及到学校与社会安全、稳定的突发性事件的处理。 (十)需要党委会讨论决定的其他重大问题或重要事项。 第四章议题准备与确定 第十条党委会讨论的议题,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提出,党委书记与校长沟通后确定。会议要严格按照预定议题进行,不得临时动议议题或表决事项。 第十一条讨论学校重大问题应在调查研究基础上提出建议方案,经领导班子成员沟通酝酿且无重大分歧后提交会议讨论决定。对干部任免建议方案,在提交党委会讨论决定前,应在一定范围内充分酝酿。对教学、科研和学术方面的重要事项,应听取学术委员会意见。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要事项,应经过专家评估及技术、政策、法律咨询。对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应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方式广泛听取师生员工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二条各单位提交党委会讨论的议题,需填写《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党委会议题申报表》,经分管校领导签署意见后,于会前5个工作日报送党委办公室。各类议题在提交讨论之前应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进行认真调查研究和论证,形成简明扼要的书面汇报材料,内容包括:议题简述、调研论证情况、政策依据、需讨论决定的事项、建议方案等。凡属规章制度、政策性文件等,需包括起草缘由及依据、征求意见的范围和过程及意见采纳情况、主要特色亮点等;若是对原有制度进行修订的,要说明其异同。议题汇报材料报分管校领导审定后,按照统一要求和格式印制,于会前3个工作日报送党委办公室。会议原则上不研究汇报材料准备不充分的议题,若议题涉及涉密事项或因其他特殊原因难以提前报送的,经会议主持人批准后,可将有关材料直接带到会场。会议议题经党委书记同意后,由党委办公室提前通知与会人员。 第五章议事程序 第十三条党委会的一般议事程序为:先由提出议题的单位负责人或分管校领导简要报告情况,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方案,需要时可由列席的相关单位负责人作补充说明;然后党委委员就议题展开讨论、发表意见;最后由会议主持人作出结论。报告情况应简明扼要,讨论时要围绕中心明确具体地发表意见。对于只需在党委会上通报而不需表决的事项,只要没有异议,由会议主持人宣布认可。 第十四条党委会议事按以下要求进行表决:在与会委员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分别采取口头、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以超过应到会委员的半数同意为通过。会议决定多个事项,应逐项表决。推荐、提名干部和讨论决定干部任免、奖惩事项,应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逐个表决。 第十五条党委会在讨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时,每位成员都要充分发表意见,明确表态,会议主持人最后发表意见并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对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认真考虑。对需要决策事项有较大分歧意见,或持不同意见人数接近一半时,除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暂缓作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分析论证、交换意见后,提交下一次党委会讨论决定或向上级党组织请示。 第十六条党委会对“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一般应经过下列程序:一是党委提出调研的事项,并责成相关校领导或职能部门负责组织调研;二是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方案,有的可以提出两个以上可供比较的方案;三是方案提出后,应征求有关单位的意见,有的应组织专家、学者进行分析论证和评估,干部任免建议方案会前应征求分管校领导意见;四是召开党委会充分讨论,进行表决。 第十七条对于暂不能作出决定的事项,会议应有明确说明,待再行研究后议定。党委会成员应无条件执行党委会决议,个人对集体决议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也可以按有关规定和程序提出复议或向上级反映。 第六章决议的传达、执行与督办 第十八条党委会通过的决议、决定,以纪要等文件形式或由会议主持人授权口头传达。对于干部调动、任免的谈话,由会议主持人授权有关人员进行。党委办公室根据授权及时将会议内容向缺席人员通报。未经授权,任何人不得将应该保密的会议议决事项和讨论情况以任何形式外传。 第十九条党委会决议、决定的事项,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负责落实;学校各单位、个人必须认真执行和服从;未经党委会重新议决,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 第二十条党委会的任免决定,由学校党委下文或由校长按规定的程序任免。 第二十一条党委办公室负责会议决议、决定执行的督办和协调,对落实情况及办理中出现的问题,党委办公室应及时向党委书记、分管校领导或下一次党委会报告,必要时写出专题书面报告。党委办公室每学期末对会议决议、决定执行情况进行梳理汇总,并向党委会报告。 第二十二条在情况发生变化或执行决议过程中出现新情况,导致不适宜或不可能按原决议执行时,应重新提交党委会复议。 第七章附 则 第二十三条党委会的会务由党委办公室负责,包括收集议题、拟制议题、会议通知、准备会议有关材料、做好会议记录、制发会议纪要、落实党务公开等。 第二十四条本规则由党委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规则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党委会会议流程 2.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党委会议题申报表 3.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党委会议题申报表及议题材料报送规范标准 附件1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党委会会议流程确定会议时间 党委办公室向校领导征集会议议题 相关单位报送经分管校领导审签的议题申报表 党委办公室汇总及拟制会议议题,报党委书记与校长沟通后确定 ) 相关部门报送会议材料,党委办公室分发会议材料至参会委员和列席人员 会议召开、会议记录 会议纪要整理 会议纪要由党委办公室负责人核稿,主持人定稿签发 根据需要下发会议落实通知 会议纪要存档 党委办公室督办落实 决议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反馈给党委书记 附件2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党委会议题申报表 申报单位: 申报日期:
备注:1、党委会一般安排在周二上午召开;2、此表经分管校领导签字后,提前5个工作日报党委办公室;3、此表及其议题相关材料电子稿和打印稿10份,提前3个工作日报党委办公室;4、此表按照一事一议填写,可另附页。党委办公室邮箱:office@njts.edu.cn 附件3 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党委会 议题申报表及议题材料报送规范标准 一、议题申报表的格式和规范标准 1、议题申报表为制式表格,首页应保持格式完整,汇报内容可另附页,按一题一议独立装订,不编页码。 2、议题申报表内容均用4号宋体字,汇报内容栏行距固定值25磅,涉及议题材料名称在汇报内容栏末尾予以标注。 二、议题材料的格式和规范标准 1、文档材料的格式和规范标准 (1)文档用纸、字体、行距、字距要求 ①纸张大小:A4。 ②页边距:上:2.54厘米,下:2.54厘米,左:2.8厘米,右:2.6厘米。 ③行距:标题单倍行距,正文固定值25磅。 ④字符间距缩放:100%,间距:标准。 ⑤页码:在下居中。 ⑥标题:标题中除法规、规章名称加书名号外,一般不用标点符号。用宋体,二号,加粗(如有副标题,用小2号楷体),可分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布;回行时,要做到词意完整,排列对称,间距恰当。 ⑦正文:用三号仿宋字(表格内文字的字号可适当调整)。页码在下居中。标题下空0.5行,每自然段首行缩进2字符,回行顶格。数字、年份不能回行。 文档结构层次序数:第一层为“一、”,第二层为“(一)”,第三层为“1、”,第四层为“(1)”,第五层为“①”。 项目结构层次序数:第一层为“1.”,第二层为“1.1”,第三层为“1.1.1”,第四层为“1.1.1-1”。 第一级标题用黑体字,第二级标题用楷体字,第三级标题用仿宋(加粗)字,第四级标题用仿宋字。所有标题独立成行,句末不加标点。 (2)文档格式:统一用Word(word2000以上版本)格式。 ①附件:文件资料如有附件,在正文下一行左空2字用小三号仿宋字标识“附件:”,后标全角冒号和名称。附件如有序号使用阿拉伯数码(如“附件1:×××××”);附件名称后不加标点符号。 ②打印方向:一般材料应采用纵向打印,如表格等须横向打印的材料,页边距应与纵向打印对应。 ③纸型:所有表格均使用A4纸,一般纵向。部分栏目(列)较多的表格可以横向。个别表格如人员名册、设备详细信息等确实需要的可以使用A3纸。 ④表格内容:文字对齐方式为垂直居中、水平居中;表格分页时,标题行重复。表内数据对应位要对齐,表中无内容的一律空白,表内数字或文字有连续重复,勿用“同上”、“同左”等字样。表格中字体应与文档字体协调,字号大小应以表格美观为准。 (3)印刷和装订要求:双面印刷。左侧装订,不掉页。 2、电子文档及其它载体材料的格式和规范标准 (1)所提供的电子文档内容、格式应与纸质文档相一致。 (2)文字材料的电子文档一律用Word格式,表格可用EXECL格式。 (3)未提及的其它形式电子文档及声像载体材料,请予以补充完善。 三、度量单位及文本中的数字 1、材料中所出现的度量单位要按国际标准度量单位,如面积用“平方米”等;量词应统一,如图书用“册”,计算机用“台”,座位用“个”。 2、小数点后面统一保留两位有效数字。 3、文本中出现的两位及其以上数字统一用阿拉伯数字表示(如投资2300元,而不用投资二千三百元),年代日期除文件最后日期外也使用阿拉伯数字,不能简化(如2015年12月,不能写为二Ο一五年十二月或15年12月)。 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使学校校长办公会决策和领导工作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提高决策水平和会议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办法》(苏办发〔2015〕61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校长办公会是学校领导集体研究和决策重要行政事项的会议。校长办公会由校长(或校长委托的会议主持人)在广泛听取与会人员意见基础上,对讨论研究的事项作出决定。 第三条校长办公会议事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凡涉及酝酿或贯彻执行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及“三重一大”(指重大决策事项、重要人事任免事项、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事项,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第二章 会议组织 第四条校长办公会的组成人员为全体校领导,监察处和校长办公室负责人作为固定列席人员参加会议。议题涉及到学术事务的,校学术委员会负责人列席会议;议题涉及教职工利益的,校工会主席列席会议;议题涉及到有关单位的,该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 第五条校长办公会必须有半数以上成员到会方能召开。校长办公会组成人员因故不能与会者,应事先向主持人请假并征得同意。 第六条校长办公会讨论决定的事项,对有涉及本人或其亲属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决策的情形,参与决策或列席人员应当回避。 第七条校长办公会由校长召集并主持,校长因故不能出席会议时,可委托副校长召集并主持。 第八条校长办公会一般1-2周召开1次,需要时可随时召开。 第三章 议事范围 第九条校长办公会是学校行政议事决策机构,主要研究提出拟由党委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方案,具体部署落实党委决议的有关措施,研究处理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其议事范围和主要内容是: (一)拟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上级重要指示、决定的实施方案。 (二)贯彻落实党委关于学校办学定位、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方案等决议、决定的实施方案。 (三)研究拟订学校年度工作计划、学期工作安排、校长工作报告和向上级部门的重要请示、报告。 (四)研究拟订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及校园建设和社会服务等规划;研究制订教学、科研、人事、后勤等改革方案;制定实施教学和科研计划,检查评估教学质量和科研成果。 (五)制定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和学生工作等具体规章制度;聘任与解聘教师以及其他工作人员,决定师生员工的奖惩。 (六)讨论决定筹措经费、吸纳资源、产学研合作等重要事项;拟订和实施年度财务预算,落实大额度资金使用、重大基建项目及重大投资项目,加强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研究处理保护和管理校产、维护学校合法权益的重要事项。 (七)讨论决定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学生工作等具体事项,部署、协调全校性的行政工作,听取二级单位的重要工作汇报。 (八)讨论处理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会、团员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有关行政工作的提案,以及关系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 (九)讨论决定并组织实施与国内外高等学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社会组织之间交流与合作。 (十)研究处理按规定由校长办公会负责的其他事项。 第四章 议题准备与确定 第十条校长办公会讨论的议题,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提出,校长商党委书记确定。会议应按事先拟定的议题议事,一般不得临时动议。 第十一条讨论学校重大问题应在调查研究基础上提出建议方案,经领导班子成员沟通酝酿且无重大分歧后提交会议讨论决定。对教学、科研和学术方面的重要事项,应听取学术委员会意见。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要事项,应经过专家评估及技术、政策、法律咨询。对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应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方式广泛听取师生员工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二条各单位提交校长办公会讨论的议题,需填写《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校长办公会议题申报表》,经分管校领导签署意见后,于会前5个工作日报送校长办公室。各类议题在提交讨论之前应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进行认真调查研究和论证,形成简明扼要的书面汇报材料,内容包括:议题简述、调研论证情况、政策依据、需讨论决定的事项、建议方案等。凡属规章制度、政策性文件等,需包括起草缘由及依据、征求意见的范围和过程及意见采纳情况、主要特色亮点等;若是对原有制度进行修订的,要说明其异同。议题汇报材料报分管校领导审定后,按照统一要求和格式印制,于会前3个工作日报送校长办公室。会议原则上不研究汇报材料准备不充分的议题,若议题涉及涉密事项或因其他特殊原因难以提前报送的,经会议主持人批准后,可将有关材料直接带到会场。会议议题经校长同意后,由校长办公室提前通知与会人员。 第五章 议事程序 第十三条校长办公会议事实行一事一议,其程序为:一般先由提出议题的单位负责人或分管校领导简要报告情况,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方案,需要时可由列席的相关单位负责人作补充说明;与会成员就该议题充分发表意见,展开讨论,对决策建议应分别表示同意、不同意或缓议的意见,并说明理由;会议主持人归纳、集中与会成员意见并作出明确决定。如对重要事项意见分歧较大时,一般应暂缓作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再行讨论,必要时提交党委会决定。 第十四条校长办公会做出的决议、决定,任何个人无权改变。个人如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或在下一次会议上重申,也可以按有关规定和程序提出复议,但必须坚决执行,不得在会议之外发表与决定不同的意见。 第六章 决议传达、执行与督办 第十五条校长办公会通过的决议、决定,以纪要等文件形式或由会议主持人授权口头传达。校长办公室根据授权及时将会议内容向缺席人员通报。未经授权,任何人不得将应该保密的会议议决事项和讨论情况以任何形式外传。 第十六条校长办公会决议、决定的事项,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负责落实;学校各单位、个人必须认真贯彻执行;未经校长办公会重新议决,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 第十七条校长办公室负责会议决议、决定执行的督办和协调,对落实情况及办理中出现的问题,应及时向校长、分管校领导或下一次校长办公会报告,必要时写出专题书面报告。校长办公室每学期末对会议决议、决定执行情况进行梳理汇总,并向校长办公会报告。 第十八条在情况发生变化或执行决议过程中出现新问题,不适宜或不可能按原决议执行时,应由分管校领导提请校长办公会进行复议。紧急情况需临时调整原决议,须由校长在征求有关校领导意见后进行调整,但应在下次校长办公会议上予以通报。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九条校长办公会的会务工作由校长办公室负责,包括收集议题、拟制议题、会议通知、准备会议有关材料、做好会议记录、制发会议纪要、落实校务公开等。 第二十条本规则由校长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规则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校长办公会会议流程 2.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校长办公会议题申报表 3.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校长办公会议题申报表及议题材料报送规范标准 附件1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校长办公会会议流程确定会议时间 校长办公室向校领导征集会议议题 相关单位报送经分管校领导审签的议题申报表 校长办公室汇总及拟制会议议题,报校长商党委书记后确定 相关单位报送会议材料,校长办公室分发会议材料至参会成员、列席人员 会议召开、会议记录 会议纪要整理 会议纪要由校长办公室负责人核稿,主持人定稿签发 附件2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校长办公会议题申报表 申报单位: 申报日期:
备注:1、校长办公会一般安排在周二上午召开;2、此表经分管校领导签字后,提前5个工作日报校长办公室;3、此表及其议题相关材料电子稿和打印稿11份,提前3个工作日报校长办公室;4、此表按照一事一议填写,可另附页。校长办公室邮箱:office@njts.edu.cn 附件3 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校长办公会 议题申报表及议题材料报送规范标准 一、议题申报表的格式和规范标准 1、议题申报表为制式表格,首页应保持格式完整,汇报内容可另附页,按一题一议独立装订,不编页码。 2、议题申报表内容均用4号宋体字,汇报内容栏行距固定值25磅,涉及议题材料名称在汇报内容栏末尾予以标注。 二、议题材料的格式和规范标准 1、文档材料的格式和规范标准 (1)文档用纸、字体、行距、字距要求 ①纸张大小:A4。 ②页边距:上:2.54厘米,下:2.54厘米,左:2.8厘米,右:2.6厘米。 ③行距:标题单倍行距,正文固定值25磅。 ④字符间距缩放:100%,间距:标准。 ⑤页码:在下居中。 ⑥标题:标题中除法规、规章名称加书名号外,一般不用标点符号。用宋体,二号,加粗(如有副标题,用小2号楷体),可分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布;回行时,要做到词意完整,排列对称,间距恰当。 ⑦正文:用三号仿宋字(表格内文字的字号可适当调整)。页码在下居中。标题下空0.5行,每自然段首行缩进2字符,回行顶格。数字、年份不能回行。 文档结构层次序数:第一层为“一、”,第二层为“(一)”,第三层为“1、”,第四层为“(1)”,第五层为“①”。 项目结构层次序数:第一层为“1.”,第二层为“1.1”,第三层为“1.1.1”,第四层为“1.1.1-1”。 第一级标题用黑体字,第二级标题用楷体字,第三级标题用仿宋(加粗)字,第四级标题用仿宋字。所有标题独立成行,句末不加标点。 (2)文档格式:统一用Word(word2000以上版本)格式。 ①附件:文件资料如有附件,在正文下一行左空2字用小三号仿宋字标识“附件:”,后标全角冒号和名称。附件如有序号使用阿拉伯数码(如“附件1:×××××”);附件名称后不加标点符号。 ②打印方向:一般材料应采用纵向打印,如表格等须横向打印的材料,页边距应与纵向打印对应。 ③纸型:所有表格均使用A4纸,一般纵向。部分栏目(列)较多的表格可以横向。个别表格如人员名册、设备详细信息等确实需要的可以使用A3纸。 ④表格内容:文字对齐方式为垂直居中、水平居中;表格分页时,标题行重复。表内数据对应位要对齐,表中无内容的一律空白,表内数字或文字有连续重复,勿用“同上”、“同左”等字样。表格中字体应与文档字体协调,字号大小应以表格美观为准。 (3)印刷和装订要求:双面印刷。左侧装订,不掉页。 2、电子文档及其它载体材料的格式和规范标准 (1)所提供的电子文档内容、格式应与纸质文档相一致。 (2)文字材料的电子文档一律用Word格式,表格可用EXECL格式。 (3)未提及的其它形式电子文档及声像载体材料,请予以补充完善。 三、度量单位及文本中的数字 1、材料中所出现的度量单位要按国际标准度量单位,如面积用“平方米”等;量词应统一,如图书用“册”,计算机用“台”,座位用“个”。 2、小数点后面统一保留两位有效数字。 3、文本中出现的两位及其以上数字统一用阿拉伯数字表示(如投资2300元,而不用投资二千三百元),年代日期除文件最后日期外也使用阿拉伯数字,不能简化(如2015年12月,不能写为二Ο一五年十二月或15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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